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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.08
中共南充康源水务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推选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
党建工作
"各基层支部:
根据南农机党[2011]17号和[2011]18号文件批复,同意公司党委和纪委换届选举。按照年度计划,公司党委拟在近期召开集团公司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,对两委进行换届选举,按照党的章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现将推选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代表产生办法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规定,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,由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选举产生党员代表。上届党委委员到各基层支部参加选举(杨松同志参加机关支部选举;李莉同志参加二水厂支部选举;肖军同志参加高坪水司支部选举;陆文举同志参加营管支部选举;弋才刚同志参加污水处理公司支部选举;何航标同志参加新康源支部选举;李辉同志参加一水厂支部选举。)。
二、党员代表条件
1、必须是具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。
2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,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武装头脑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。
3、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讲政治,顾大局,立场坚定,明辨是非,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。
4、带头创先争优,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,有良好的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,公道正派,清正廉洁,道德品质好,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
5、密切联系群众,受到群众拥护,有较强的议事能力,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
代表的选举,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,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,代表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职工、一线职工、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、妇女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。
三、代表名额分配
根据“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,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,确定代表名额的原则”,按照集团公司现有正式党员人数241名,按42%的比例推选党员代表,总计应推选103人。具体推选代表名额如下:
机关支部推选23名代表;营管支部推选11名代表;一水厂支部推选10名代表;二水厂支部推选9名代表;高坪水司支部推选12名代表;新康源支部推选9名代表;污水处理公司支部推选8名代表;退管支部推选21名代表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基层支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,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,认真组织好选举工作。于7月28日以前将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》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换届选举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党委将把此次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各基层支部季度考核内容。
附件: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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